近日,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关于沙县夏茂洋邦水库坝后水电站增效配套改建工程并网运营条件证实的国家发改委,清工信函能源〔2019〕7号,下文如下:沙县工信与科技局:你局报来《关于沙县夏茂洋邦水库坝后水电站增效配套改建机组并网运营的报告》文件收悉,现国家发改委如下:洋邦水库坝后水电站坐落于沙县夏茂镇境内。电站由沙县发改局《关于沙县夏茂洋邦水库坝后水电站增效配套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国家发改委》(沙发改为〔2017〕基字50号)审核核准,总装机容量由原本的400 KW减少至570 KW(320 KW + 250 KW)。电站终端系统方案早已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关于沙县夏茂洋邦水库坝后水电站增效配套改建项目审查意见的函》(清电函〔2019〕24号)审查国家发改委。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作好发电企业并网运营条件证实工作的通报》(闽工信法规〔2019〕109号)文件拒绝,经现场核查,表示同意沙县夏茂洋邦水库坝后水电站划归电网运营。
电站要严苛实施大于生态下泄流量制度,贯彻提高流域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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